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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交通运输局督查重点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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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10月22日,姜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丁家余带队对目前在建的229省道改扩建工程姜堰南段、东部干线三期、新通扬运河官庄大桥、陈庄路穿越盐靖高速、滨河路、双园路、205县道张甸段、俞垛段、304县道娄庄段9个交通重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督查,局分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局纪委、监察室、工程科、质监站、安监科相关人员参与督查。

    此次督查不通知、不准备、不打招呼,目的是检查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真实存在的问题。同时邀请南京的一家权威检测单位随同实地取样检测,检查组每到一处工地现场,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检查人员到岗情况,施工、监理日记记录情况,取样检测土方压实度、灰剂量,检测桥梁混凝土强度,检查原材料进入把关情况,检查安全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情况。
    10月24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召开交通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推进会,督查人员和所有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督查人员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罚措施及整改意见。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汇报了如何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丁家余指出,工程质量安全重于泰山,在检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工程建设各方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迅速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丁家余要求抓好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做到八个严格。即严格规范科学设计,从严把关,严控工程设计变更;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进行主观变动调整;严格源头进入关,强化对施工队伍、监理、原材料的把关;严格责任划分,明确各口的工作职责,要敢于担当;严格记载工作流程,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每日记录,多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比较;严格规范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执行好原有的工程管理制度,没有管理制度的要制定出台,不符合当前情况的管理制度要进行完善;严格督查考核兑现,与资金安排相挂钩,拿出专项资金进行考核;严格要求树好形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工程建设,不得推销材料,不得合伙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