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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发布者:3hfxm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和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北京“12.29”和郴州“1.2”事故教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大排查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打非治违”、落实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所有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坚决治理赶工期而忽视安全和质量的现象。严格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伤亡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全面清理辖区内包括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把大排查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排查中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重点检查各类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借用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自搭班子组织施工,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个人。监理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株建函〔2014〕338号文件要求认定“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

  3.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人员无证、假证上岗;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达标;施工现场使用未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

  4.建筑起重机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设备安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到岗擅自进行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等作业;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假证上岗。

  5.脚手架(卸料平台)、支模架、深基坑、高切坡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的深基坑、高切坡、悬挑脚手架、爬架( 整体提升架),高大支模架,不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擅自施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作业时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施工;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检查验收不到位。

  6.未按规定编制、审批施工用电施工方案,现场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施工用电线路的配置与敷设、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配备与设置不按方案和规范标准实施。

  7.通道、临边、井道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楼梯口、电梯井口、楼面预留洞口竖向、水平防护不到位;阳台、楼面、屋面、楼梯跑道的临边防护不到位,人货通道、施工电梯及施工物料提升设备进料口、施工现场加工棚和操作棚的防护不到位。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和项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备、配备不到位,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无证上岗。

  三、工作安排

  此次排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纠、监督全面检查、集中督查通报”三个层次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方参建设责任主体单位是排查的主体,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构建企业自律体系,立即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八查”:一查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二查质量终身责任是否签订落实;三查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履责;四查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抢工;五查农民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开展;六查重大危险源是否识别监控到位;七查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编制落实;八查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到位。企业自查工作要在元月15日前完成,自纠工作要在元月30日前完成。

  各方参建设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整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在元月30日前上报当地监督机构。

  (二)监督全面检查。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督促所辖企业和在建工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认真落实整改。

  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结合上年度市级四季度督查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切实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保证体系。春节前,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在企业和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至少要完成两轮地毯式大排查;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全面排查所有在建项目和重要设备的各类隐患,逐一落实整改,并在2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我局质安处(联系电话:28689070)。

  (三)集中督查通报。在排查期间,我局将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分片分区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督查组要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暗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并及时向全市通报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方参建主要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重要性,迅速行动,统一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队深入一线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查严处。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坚决停工;强化对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严重不良行为和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乃至酿成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做好事故查处工作。要重典治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又突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或处罚建议;要严厉查处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让肇事企业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产生切肤之痛,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资质,该降低资质等级的坚决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执业资格,该责令停止的坚决责令停止执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因排查不到位,导致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持续施工、隐患不能消除甚至造成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到位,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巡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丰富手段、务求效能,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通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彻底消除各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1: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检查记录表

  (本附件一式三份,1份存施工现场备查、1份送监督机构、1份企业自存)

  附件2:监督机构对项目检查记录表 

  附件3:2015年春节节前施工现场安全大排查情况统计台帐

  (此附件为企业和监督机构通用,均需建立此台帐。企业需报当地监督机构和市局质安处;监督机构报市局       质安处。除报纸质外还需统一以EXCL格式报送电子档。请加QQ群“全市工程质安监管工作 296871306”。)

  附件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带队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安排表

   
    附件1:(本附件一式三份,1份存施工现场备查、1份送监督机构、1份企业自存)

  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盖章):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2015年1月  日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项目部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联系电话

   

  监理部公章和项目总监签字,以及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及情况

  1.建设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三包一挂”

   

  2.质量终身责任是否签订落实

   

  3.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履责

   

  4.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抢工

   

  5.农民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开展

   

  6.重大危险源是否识别监控到位

  深基坑和高切坡

   

  脚手架和支模架

   

  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

   

  施工消防安全

   

  其他安全问题(临电、临边防护等)

   

  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7.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编制落实

   

  8.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到位

   

  企业检查组检查结论及意见

   

  节前施工及节后复工安排情况

  节前拟定何时停工

   

  节后预计何时复工

   

  “两节”、“两会”值守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2:

  监督机构对项目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2015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自查意见

   

  监理单位

   

  自查意见

   

  监督检查内容及情况

  1.建设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三包一挂”

   

  2.质量终身责任是否签订落实

   

  3.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履责

   

  4.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抢工

   

  5.农民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开展

   

  6.重大危险源是否识别监控到位

  深基坑和高切坡

   

  脚手架和支模架

   

  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

   

  施工消防安全

   

  其他安全问题(临电、临边防护等)

   

  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7.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编制落实

   

  8.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到位

   

  监督检查结论及意见

   

   

  项目部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部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件3:(此附件为企业和监督机构通用,均需建立此台帐。企业需报当地监督机构和市局质安处;监督机构报市局质安处。除报纸质外还需统一以EXCL格式报送电子档。请加QQ群“全市工程质安监管工作 296871306”。)

  2015年春节节前施工现场安全大排查情况统计台帐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5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存在问题

  复查日期及情况

  何时

  收工

  何时

  开工

  项目经理及总监电话

  1

   

   

   

   

   

   

   

   

   

   

  2

   

   

   

   

   

   

   

   

   

   

  3

   

   

   

   

   

   

   

   

   

   

  4

   

   

   

   

   

   

   

   

   

   

 

  附件4: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带队进行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大排查安排表

  序号

  督查地区

  带队领导

  督导成员

  备注

  1

  炎陵县

  谭家利

  (13975336677)

  左平强(13873381227)

  唐展宏(13337335981)

  卢宇周(15096388993)

   

  2

  茶陵县

  3

  攸  县

  蒋开建

  (13873322222)

  聂光辉(13874163907)

  林  晖(13973317878)

  龙会明(15096321157)

   

  4

  醴陵市

  关坦良

  (18873309986)

  陈玉晃(13707331149)

  杨建中(13507337749)王  兵(13807332933)

   

  5

  株洲县

  陈华仁

  (13307330567)

  李  骏(15273332688)

  邓一兵(13787835555)

  黄  艺(13017332862)

   

  6

  云龙示范区

  7

  天元区

  关坦良

  (18873309986)

  林永涛

  (13973310540)

  曾  靖(13973301727)

  邓伟平(13707335506)曾  树(13973301108)丁亦峰(13873333336)

  杨大鹏(13875959078)

   

  8

  城区监督二科片区

  9

  城区监督四科片区

  10

  城区监督一科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