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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实践证明 工程建设是治好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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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水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治好水,工程建设是关键。以项目化推进“五水共治”,把年度工作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以项目化、责任制的方式,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实打实把蓝图变为现实。

  根据省、杭州市要求和结合建德实际,2014年投入19.5亿元,共实施24大类137个“五水共治”项目,明确年度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要求,倒排出工程推进的时间节点,以工程项目推动治水工作。

  其中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方面,2014年,我们完成144个行政村的治理项目,为省定任务的253%,共建设终端池535座,铺设管网1000余公里,改厕3万余户,新增受益农户3.4万余户,其中纳管受益户2万余户。

  根据工作实际,形成了因地制宜、独具特色的“建德经验”。

  工作组织方面,按照“六个统一”要求(即“规划设计统一、项目立项统一、工程招标统一、实施管理统一、资金拨付统一、工程验收统一”),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验收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不良行为公示和记录》等制度。定期考核和监督考核相结合,每周通报工程进度、镇村监管、主材抽检、施工质量、监理履职等,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考核分目标考核、验收考核、倒扣分、附加分4项,项目验收考核作为资金补助的依据,综合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考核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的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优”和扣分制。实行“一周一例会,半月一协调”制度,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截止目前,印发生活污水治理通报24期,通报问题260多个,提出整改意见7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87份,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强化舆论监督,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共曝光质量进度等问题17处,全部整改到位。

  工艺标准方面,综合考虑标化施工、维护管理以及人口分布、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了统一的工艺标准: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采用微动力工艺;水源保护地所在自然村采用微动力工艺+人工湿地;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的村采用无动力厌氧+人工湿地工艺。

  质量监管方面,严把五个关口——规划设计关、工程招标关、材料质量关、工程施工关、竣工验收关。创新采用“市政设计公司+环保公司”的设计模式,实行“5+6”联合图审制度,设计进度提前一个月,设计成本降低约13%;联合住建、卫生等部门开展建材抽检,严防劣质低质产品进入;工程统一招标,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须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坚决防止层层转包;管材、监理、终端设备等均由全市统一招标;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成立工程“五方”变更小组,集体决定工程变更事宜;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工程稳定运行1个月后预验收、2个月后再验收。

  形成“6+2”全方位项目监管体系。“6”即六支监管队伍——政协定期专项视察。每周开展专项视察活动,了解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同时建立委员监管督查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走访督查。组织1200名五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体督查和分片区小组定点定位跟踪督查。

  纪委专项效能监察。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重点项目效能监察体系,以特聘效能监察员为主体,开展监察员监察、联合监察,共开展分片督查30余次,明察暗访5次,核发督办单3份,约谈相关责任人5人次。职能部门巡查指导。治水办巡查指导组16名工作人员发扬“5+2”、“白加黑”精神,不管刮风下雨,每天分赴项目一线进行全天候全流域全过程的巡查指导。不定期组织住建、环保、农办等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抽检建材42批次,发现质量问题3批次,已全部退回。

  乡镇责任主体监管。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3-5名具体监管员和技术人员,定点定人,明确监管职责,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监管。村级工作主体监管。144个实施村两委干部全程负责,一线监管。组建民间监管队伍,配备400多名老党员、老干部参与监管,定池定人,每天至少1人在场,重点加强隐蔽工程的监督。

  “2”即“两个一”:——专业监理单位对每一个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全市144个村共有监理单位3家,重点做好施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旁站等工作。审计部门对每一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由审计局牵头,择优确定8家协审单位,对项目审批、建设进度、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进行跟踪审计。

  同时,建立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因施工力量投入不足、管理不严,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量,影响恶劣的,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