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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嘉兴一单位被罚万元
时间: 发布者:3hfxm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连日来,秀洲消防大队3个检查组深入辖区大小企业单位,开展突击消防安全检查,保障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9月3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位于辖区王店镇生产泡沫玻璃的企业,对该企业综合厂房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患有消防“先天病”,消防施工单位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导致企业西区A、B、C综合厂房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问题。

    据了解,为玻璃企业负责消防施工的是一家工程技术公司,该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总建筑面积为59650平方米,建筑高度22.6米,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喷淋、水泵房、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系统、防烟分隔等消防设施。

    通过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施工单位负责的综合厂房存在地下车库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超出2000平方米;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阀门布置不能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2根,且无明显启闭标识等多项问题。在核查消防施工图纸时,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其设计内容完全符合规范,但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却未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擅自降低了消防施工质量。

    考虑到施工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决定予以施工单位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立即整改。

    下一步,大队将严把“审验”关,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不产生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同时加强消防突击抽查,对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和失实文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消除源头性的火灾隐患。